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职责

    

    党章第四十四条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4、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纪委在党风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违纪处分决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参与纪委监督工作,日常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履职尽责。

院纪委书记履行《外交部纪检干部履职工作机制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职责,领导院纪委落实太阳集团2138网址网站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分管纪监办工作。院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计划和落实院纪委的工作,直接负责纪监办工作。

 

   纪检室干部工作职责

    1、按照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协助院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负责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报、通知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制及发放,负责纪委工作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工作。

    2、宣传党的执纪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有重点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教育和督促院内各级党组织、党员遵纪执纪。

    3、监督院内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制约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4、监督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院内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加强对重点领域有关程序、人员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控告和申诉,开展执纪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按规定做好有关线索处置的信息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6、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院纪委。

    7、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协助院纪委建设校内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开展有关培训、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归档等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院纪委和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协助本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警示教育。

    2、督促所在单位或相对应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协助落实院党委和院纪委的廉政工作部署。

    3、监督检查所在单位或相对应单位遵纪执纪、制度执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情况;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及时排查廉政风险。

    4、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主动报告。

    5、协助本级党组织或相应单位做好有关信访举报工作。

    6、完成院纪委、纪检室交办的任务。